江南体育平台尊敬的长官和工作人员你好,本人系南雄黄坑农村人,也对村委干部有比较好的印象。在家里听说村干部做满10年,以后年满60岁可以领到5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我很诧异,我们农村的村干部10年的付出,怎么才值50元?是韶关克扣了还是省里不知情,觉得50元合理呢?所以特写信,希望工作人员和长官可以倾听下农村人的呼声。
近日,有网友留言询问韶关南雄市任职满10年的村干部,60岁后每月领取生活补助标准。根据领导批示,韶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省有关规定,韶关南雄市于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并制定出台《南雄市村、社区“两委”离任干部生活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离任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审批发放办法等。《办法》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符合一定任职年限的离任村干部可以享受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分为一次性补助和按月补助两类,具体补助标准为:累计任职满3—6年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累计任职满7—9年的一次性补助1500元;累计任职满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累计任职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村、社区“两委”离任干部生活补助由南雄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