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违规吃喝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24-09-26 12:30

  江南体育平台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群团组织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问题的通知》(青纪办发〔2023〕7号)和十五届县委五次全会、十五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切实刹住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吃喝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现就重申纪律和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据省州县纪委监委有关要求,重申“八个严禁”、坚决违规吃喝问题。

  (一)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接受公款宴请,公务接待一律禁止安排烟酒;严禁无公函、伪造公函接待以及“一函多餐”,假借公务之名公款宴请,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二)严禁要求或接受基层单位安排超标准用餐。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严禁接受超标准接待甚至宴请,工作餐禁止安排烟酒。

  (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向下属单位及企业转嫁违规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严禁借汇报沟通工作、提拔调动、干部交流等事由,以及借节日之机安排或参与迎来送往、相互走访等性质的宴请聚餐。

  (四)严禁公务活动期间违规吃请。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干部职工宿舍住宅等隐蔽场所请吃请喝,外出执行任务、上班开会、学习培训、值班备勤等公务活动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禁借机用公款相互吃请,在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五)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组织参与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宴请。严禁党员干部之间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聚会、聚餐之名,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搞利益交换。

  (六)严禁违规报销费用。严禁将大额公款吃喝消费拆分开具数张小额发票分次报销,或将数次消费长期签单挂账;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等名目报销违规吃喝费用。

  (七)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宴请之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严禁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借机敛财;严禁参加他人违规操办的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

  (八)严禁参与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吃请。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注意社会影响,倡导文明用餐,革除饮酒陋习,严禁酗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酒驾醉驾以及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后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一)强化教育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组织认真学习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各级纪委监委纪律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形成常态化教育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严守纪律底线。今后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出现违规吃喝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同时,严肃追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失责失职行为。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级党委(党组)要在3月下旬前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分别开展廉政谈线月底前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八个严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产生的费用一律予以清退。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出廉洁纪律承诺。谈话活动及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31日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一)起底问题线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违规吃喝的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清查。同时于4月初向全社会公布信访举报公告,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开展专项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精准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对“谁组织、谁邀请、谁参与、在哪吃、谁买单,有无请托事项”等酒饭局背后问题进行核查,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勾兑、利益输送、钱权交易等腐败问题。

  (三)严肃查处曝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态度,对监督检查和受理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同时,要强化与公安、组织、“检法”两院、巡察之间的协作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常态化线索移送机制。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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