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并于今天起正式实施。
据“上海市消保委”公众号介绍,根据《指引》,餐饮经营者在进行网络点餐服务时,需在消费者首次使用时以弹窗或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隐私政策,并征得消费者明确同意。
同时,餐饮经营者也需严格按照其申明规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不得超出消费者授权范围。
《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经营者微信公众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同意餐饮经营者收集其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推送商业营销信息应当提供退订或拒绝选项。
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意愿注销账号、删除个人信息。《指引》强调,餐饮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意愿注销账号、删除个人信息,不得设置不必要、不合理条件。
另外,《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需根据消费者登录、点餐、取号、加菜、江南体育平台结账等不同消费场景,合理索取相应的权限和信息,不得收集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对于近期社会关注的不使用智能手机的消费者无法扫码点餐的问题,《指引》也要求餐饮经营者提供线下网络点餐服务的,应当同时备纸质菜单,纸质菜单供应的服务产品须与线上产品保持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