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工作是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的活动,其工作的核心也就是档案的收管存用。本文谈谈档案的“收”。
收,作为动词时表示把外面的事物拿到里面,把分散的事物聚拢起来,作为名词时表示收获、收入之意。档案中的“收”,一般作为动词使用,引申为收集、接收。收集一般为主动行为,接收一般为被动行为。《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中定义:收集,档案馆、档案室接收及征集档案和其他有关文献的活动。接收,档案馆、档案室按照国家规定收存档案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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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JN江南·体育下载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档案馆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移交的档案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
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交本部门指定人员保管。
机关档案经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应当随办随归。
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为原件。电子文件需要转换为纸质文件归档的,若电子文件已经具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且电子印章按照规定转换为印章图形的,纸质文件不需再行实体签名、实体盖章。
前款1、2、3项包含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收集的元数据应当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54)、《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63)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规定,省级以上(含省级)档案馆接收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档案,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档案馆接收保管期限为永久和30年以上(含30年)的档案。
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应当随办随归。归档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要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馆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经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施行。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机关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施行。机关内部机构或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经重新审查同意后施行。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机关所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机关审查同意后施行。
档案馆要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收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有条件的档案馆应根据国家灾害备份的要求,建立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开展电子文件备份工作。
档案馆在收集档案时,应同时收集有助于了解档案内容、立档单位历史的资料,收集有助于管理和利用档案所必需的专用设备。
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8.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单位或者个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规定,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或由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