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
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第三条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
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
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
第四条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
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
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
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
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
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
第五条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
(一)证券部门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的日常管理,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
题、拟订回复内容,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
(二)董事会秘书是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对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三)如无特殊原因,公司原则上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答复互动易平台上的
投资者提问;如涉及暂时无法解答的问题,也应当及时做出回复,并说明暂时无
第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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