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道综合养护管理能力提升“双评双促”专项行动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落实部省要求,推动全省国省道综合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该行动2021年起纳入厅专项重点工作,参照部“国评”模式,每年通过评路况水平,促治理能力提升;评规范化管理,促治理体系完善。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湖南省国省道综合养护管理能力提升“双评双促”专项行动2022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评价范围、评价内容、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年度“国评”的最新要求和我省实际,在路况评价方面,新增了新发现次差等路处置情况、公路交安设施、一二类桥隧比例、抗滑指标等事项;对路面技术状况基本分(PQI、PCI、RQI和优良路率)、优良路率排名分值进行了优化,缩小了分差,优化了部分事项的分值,做到分值设置更加合理。
降低了“十四五”规划指标的评价权重,增加了养护工程质量年、服务区提质改造、桥梁隧道基础数据库建设、路域环境整治、拥堵路段整治、养护信用评价、收费站疏堵保畅等内容,并将养护工程推进情况设置为反向扣分项,以评价促动年度养护工程计划落地。
明确将年度路况监测提前到7-9月份进行,既能够有效保证“双评双促”评价结果及时发布,也可推动年度路况监测结果有效用于养护管理科学决策,确保及时编制下达年度养护任务计划。同时,明确现场核查由省公路事务中心具体组织,进一步细化了现场核查的程序步骤,并将根据现场评价需求制定具体的评价打分表格,确保现场评价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公路养护“设施数字化、养护专业化、管理现代化、运行高效化、服务优质化”发展方向,贯彻秉承“五个坚持”、构建“五大体系”的总体要求,充分汲取我省2021年“双评双促”专项行动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改进评价方法,鼓励推动“双评双促”专项行动向区县延伸,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全省国省道“路况水平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应急保畅进一步提质、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实的公路交通保障。
评价范围:全省已运营高速公路和按普通国省道标准管养的普通国省道路况水平,所有国省道(含按农村公路标准管养的普通国省道)桥隧、交安设施的管养水平,年度养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评价对象: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辖区内高速公路路段运营和管理情况同时纳入相关市州评价范围。
“双评双促”专项行动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的路况评价、规范化管理评价(含公众满意度评价)两部分。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评价总分值均为1000分,其中:路况评价600分、规范化管理评价400分(含公众满意度评价50分)。
路况评价以高速公路、按普通国省道标准管养的普通国省道的路面技术状况和所有国省道(含按农村公路标准管养的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交安设施的检测评定数据为基础进行评价。
①普通国省道:采取“检”“评”分离模式开展路面技术状况(PQI、PCI、RQI)监测。路面技术状况数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评价,省公路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检测采集,占路况基础分60%;公路技术状况市州评定、省级抽检复核及日常巡查占路况基础分40%,其中:公路技术状况(MQI)复核数据占路况基础分10%,交安设施抽检数据占路况基础分5%,桥隧构造物现场抽检及复核数据占路况基础分15%,省公路事务中心季度巡查情况占路况基础分10%。
②高速公路:管养单位提供的公路技术状况检测报告(含路面技术状况(PQI、PCI、RQI)数据)占路况基础分70%,省级抽检复核及日常巡查占路况基础分30%,其中:省公路事务中心按一定比例对路面、交安设施和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组织抽检并进行资料复核占路况基础分20%;省公路事务中心季度巡查情况占路况基础分10%。
规范化管理评价重点评价各市州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202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养护管理特色亮点情况,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路网运行服务、安全与应急能力提升、公众满意度评价等方面内容。
规范化管理评价以市州行政区划为评价单元,采取系统评价为主和现场评价为辅的方式进行。
①系统自评:在2022年10月中旬开展,省厅将于10月中旬开放“双评双促”专项行动评价系统,各市州和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厅根据评价规则和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②现场评价:在2022年11月中旬开展,主要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对每个市州的现场评价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整个现场评价工作应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①座谈交流。评价工作组听取受评单位关于重点评价内容实施情况汇报,根据评分细则查阅相关佐证资料,对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初步评分。
②现场核查。主要查看国省道养护的路容路貌、专项工程、示范工程、管养站场、服务设施、超限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以及省厅提请工作组重点核查的相关工作事项。
③综合评分。根据初步评分,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充分发掘受评价单位养护管理工作亮点,按评价细则公正客观的评分。
④交换意见。评价工作组与受评市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就现场评价情况交换意见。
由省厅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电话访问、网络问卷和舆情处置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评价公路服务水平。采用抽样方法进行调查,调查对象涵盖国省道使用者和公路服务提供对象等。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司乘人员信息和公路使用评价(公路基础设施、行政服务、出行服务等)两部分内容。
根据路况评价、规范化管理评价两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评价结果报厅审定印发。
汇总数据和评价结果,形成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和排名,以评价结果通报形式印发。
评价结果纳入全省交通运输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评价和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评价,评价排名作为市州年度养护切块资金额度的安排依据;对受表彰的市州,优先安排养护计划国省补助资金,优先安排养护项目试点、示范路创建等项目。
负责路况评价、规范化管理评价数据初审和评价结果会审,并按要求向省厅上报审查意见。
组织辖区内普通国省道技术状况监测,并按时提交年度公路技术状况报告、桥隧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江南体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