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年报公开

2022年企业年报工作本月底截止

点击量:   时间:2024-09-02 05:52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22年企业年报工作将于6月30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企业、个体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在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2021年的年度报告。

  据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网站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据悉,企业(联络员)可自行通过网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网址:http:index.html)报送并公示年报。企业在首次年报及公示信息前,应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企业信息填报)中进行企业联络员备案。已备案的企业联络员如需变更的,可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中办理联络员变更,也可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联络员变更。

  “企业年报信息有误或不齐全的可在6月30日前进行修改,6月30日后最终公示的年报存在错报、漏报、虚假等情况,企业不但要自负其责,还可能因此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说。

  部分企业对年报公示的认识仍然不足。由于多年的“保姆式”服务,导致部分企业不把年报当成自己的法定职责,反而认为是帮政府部门完成任务,企业年报工作的主动性不高,增加了市场监管人员的工作难度和压力。部分企业在经营管理上不够规范,人员变动频繁,年报时许多企业连自己的联络员是谁都搞不清楚,年报时涉及到企业的经营情况填报数据带有随意性。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年报将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及其法人、股东办理银行相关业务、政府招标、测评选优等都将会受到影响和限制,同时按照最新法律法规,从今年起将对未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处1万元以下行政罚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全方位宣传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让社会进一步知晓了企业年报制度能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利于共享共治,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调动了企业自主年报的积极性。

  同时,依规清理“僵尸户”,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向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按照“谁登记、谁清理、谁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取证、实地核查、电话通知、发布公告等方式。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比对,摸清底数 ,做到不漏一户、不丢一家、逐一核实记录情况。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此外,为使市场主体全面了解和掌握网上年报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电话“一对一”服务讲解的方式,耐心讲解网上申报操作程序、年报内容和年报注意事项,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完成网上年报。江南体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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