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公开稿存在整改进度更新不及时、主要负责人没有审核签字等问题,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按照规定进行公开,JN江南·体育下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这是施甸县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审核意见的一幕。
为扎实推进“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省级试点工作,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近日,施甸县委巡察办对达到集中整改期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党内+党外”双公开,按照“双公开”制度明确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步骤,多渠道、多形式接受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让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切实保障巡察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施甸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双公开”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做到“见人、见事、见效果”。适时组织人员对执行“双公开”机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干部群众中了解核实情况,严防不敢公开、不愿公开、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进度严重滞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及时发送巡察整改督办函,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在落实巡察整改“双公开”机制工作中,施甸县委巡察办充分运用与县委网信部门、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合法合规性审查、失泄密风险把关和舆情预警监测处置责任,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在实施公开前必须向县委巡察办报备整改公开材料和不宜公开事项的说明,被巡察党组织在接到县纪委监委的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将巡察整改情况在党委(党组)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通报的同时,同步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开展巡察整改“双公开”是施甸县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巡察监督环境,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微博、微信、媒体等进行公开,有效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巡察监督成效的一项有效举措。通过向党内和社会公开的方式,打通了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的“任督二脉”,使巡察监督主体更加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监督的宽度、广度、深度得到不断延伸,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巡察成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2023年,施甸县通过被巡察单位门户网站和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施甸”对十二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第八轮常规巡察的14个党组织反馈的687个问题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公开。
“巡察整改成效集中整改期结束不意味着巡察整改的结束,报送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也不意味着巡察整改画上了句号。我们将持续运用好巡察整改‘双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从每一个环节抓起,切实把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激发巡察整改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实现以公开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的目的。”施甸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赵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