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委开设“机关党务工作指南”专栏,定期推送党务工作基础知识,本期内容为
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党务公开工作力量。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建立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做好党务公开舆情分析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宣传、解读等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JN江南·体育下载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党的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组应当根据上文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2.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党公开;
4.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1)提出——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审核——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党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1.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2.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1)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3)要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4)要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1.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和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2.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3.党的组织应当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4.党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
5.对违反党务公开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