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年报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填报。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报江南体育平台,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税务系统年报信息每年5月31日之前可自主修改,公示系统年报信息每年6月30日前可自主修改。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和历次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也可以使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或通过“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报公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甚至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失信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失信市场主体将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江南体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