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海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备案)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均应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年度报告。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考虑到相关执业许可资质年审时间等因素,今年年度报告上报时限可延至5月31日前。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当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报送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送。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全程采用“网上填报-网上报送-网上公示”的方式,不需要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一)登录:打开“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点击“事业单位用户服务”。选择“申请年度报告”,按操作要求使用二维码图片(或专用光盘、或电子证照)登录本单位账号。
(二)填报和审查:事业单位登录本单位帐号后,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下载打印,报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确认。
(三)网上提交: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需同年度报告其他材料一并扫描(或拍照)上传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其中已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图片上传至“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必须提交)”栏。上传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打开“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技术服务”专栏的“相关程序下载”栏下载图片压缩程序;也可采用其他图片压缩方式,但图片必须清晰可辨)。
(四)网上公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提交后,将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年度报告”专栏、“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向全社会公示。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必须提交);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可选);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可选);
6.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可选);
8.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必须提交)。
1.封面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填写第一名称,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确认。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事项: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下载后的纸质报告不得修改。
3.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填报数额须与资产负债表相符,以万元为单位。
6.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本年度1-3月年报期间发生的有关变更事项不填);未申请变更登记的填写“无”。
请按上述5个方面填报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切勿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直接粘贴到该栏,简单照抄照搬,同时避免填报过于简单,不能反映本单位履职情况。
8.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说明有效期;填报年度报告期间若存在资质已到期正在办理续期的,需续期后如实填写。
9.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填写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填写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评估结果。
10.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2.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只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默认为此种情况)。
1.年度报告书封面:“单位名称”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2.年度报告书表中:“事业单位委托意见”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
3.年度报告书表中:“举办单位意见”签署举办单位审查意见,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4.资产负债表: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无财务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财务主管和制表人本人签字;
5.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任职文件、住所证明等材料上传复印件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回答:光盘损坏的,需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二维码申领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U盘到海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事窗口(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西侧164窗口)领取“二维码登录图片”。“二维码申领表”可从邮箱(邮箱密码:62615169)中下载。
领取“二维码登录图片”后遗失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加盖有举办单位公章的《整改说明》到海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事窗口(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西侧164窗口)重新申领“二维码登录图片”。
(一)事业单位应当如实准确填报年度报告内容,并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负有审查责任。
年度报告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版年度报告与扫描上传的年度报告原件内容应当完全一致。原件不需要送交登记管理机关,由事业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三)上传图片每张大小不得超过100K。图片过大的,需先将其压缩至100K以内,方可上传。使用任何图片压缩软件均可,但必须确保压缩后的图片清晰可辨。
(四)事业单位如需修改已提交的年度报告,请联系海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事窗口(电线)退回,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
(一)如遇相关业务问题,可拨打进行咨询;技术操作问题,可拨打010-69001555、69001556、69001557进行咨询。工作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7:00。
(二)报送年度报告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事业单位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
事业单位不按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肃处理。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单位名单将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和“信用海淀”上向全社会公示。JN江南·体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