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截至2024年1月25日,2023年上网的裁判文书数量约366.79万份,与2023年12月4日时的321.5万份相比,增加了45.29万份。也就是说,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增长了14%。
其中,又以行政诉讼文书的增加最为明显。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2020-2023年各年度的行政诉讼文书数量均有增加。截至1月25日,2020—2023年的行政诉讼文书上网数量分别是37.55万份、15.13万份、4.03万份和2.23万份。而在2023年12月4日,2020-2023年的行政诉讼文书上网数据,分别是30.3万份、5.5万份、24份和3份。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增加的2020-2023年行政诉讼文书分别为7.25万份、9.63万份、4.02万份和2.23万份,分别增长了24%、175%、1675倍、7433倍。
在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量到达峰值2338.9万份之后,便经历了长时间的持续下滑。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2023年12月4日的统计,2021年裁判文书上网量下降29%,2022年继续下降46%,2023年再降64%。其中,又以行政诉讼文书的下降最为明显。2022年和2023年的行政诉讼文书上网数量,分别只有24份和3份。
那么,裁判文书上网量为何经历了剧增到骤降再到暴增?其间发生了什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生的变化引起法学界的诸多讨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1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明确要求,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妥善解决文书网使用效果不佳等问题,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更优更实为司法审判优质高效服务,为社会公众学法、专家学者科研、律师办案服务。
“我们已经接到通知,生效的裁判文书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应公开尽公开’。”浙江法院系统一位法官在1月15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说。
在2023年底的时候,包括这位法官在内的多位法院系统人士曾告诉记者,他们所在法院对裁判文书上网已不作考核要求,上网率不再作为考核指标,是否上网由各级法院统筹安排。
自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以此为标志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至今已经走过逾10年。
从2014年第一季度起,最高法建立了每季度通报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情况的制度,不断强化督促督查和调研指导。各高级人民法院也均建立了裁判文书公开督促通报制度。
裁判文书上网量从此陡增。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2013年裁判文书上网量比前一年增长245%至142.6万份,2014年继续增长386%到693.6万份。
依据2016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离婚诉讼等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这从制度层面确保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不留死角。
据某省高院的一位法官透露,过去很多年,裁判文书公开情况也成为法官的一项考核任务。如不及时上网,相关部门会对此追问;如最终没有上网,则要求法官出具书面说明,解释不上网的理由。
在严格的公开制度之下,裁判文书上网量继续保持高增长。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量分别达1674万份、1936万份、2306万份和2339万份。
截至2020年8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份,访问总量近480亿次。这被视为又一个标志性事件,标志着中国裁判文书网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数据库。
三亚学院教授范伟红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说:“这是司法公开一个了不起的成绩,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智看来,“最高法的这项司法改革措施,是推进阳光司法的具体表现。自裁判文书公开机制实施以来,对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促进公平正义,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23年12月22日,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问时这样总结中国裁判文书网的10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2013年设立以来,在推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10年来,随着裁判文书网的文书数量增加、社会关注增多,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存在的不足屡屡被提出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使用效果问题。具体而言,一是检索不便利。二是标准不统一。三是权威度不够。第二,权利保护问题。上网文书有大量基层法院审理的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案件,不仅规则意义有限,还承载着各类事实性、身份性信息。常常有当事人,包括公司、企业,提出投诉。第三,安全风险问题。裁判文书网建立之初,大数据“爬取”和分析技术还未普及。海量文书上网后,因为承载着大量国情社情信息,逐步成为各方关注的信息资源。有的商业公司将“爬取”的文书数据转化为法律检索、企业征信、人工智能“产品”营利,但未按安全、合规、可控要求管理,有些“黑灰产业”甚至据此从事敲诈勒索、信息倒卖、刷取流量等违法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从2021年7月开始,最高法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严格风险筛查、完善公开标准,每年上网文书数量从2021年开始逐年下降。与此同时,最高法于2023年7月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
最高法强调称,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
与此同时,作为上网公开制度最重要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也一直生效。
不过,因为上网数量的骤降,许多法学界人士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命运和上网公开制度的走向持有担忧。
直至2024年1月14日,最高法再次强调,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为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效果不佳、权利保护不力、安全风险暴露等问题,最高法要求加大上网力度,具有法治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的文书,都应当上网;最高法、高级法院的文书,要更多地上网;上网文书数量应当保持相当规模,并应当覆盖各审判领域、多种案件类型。要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要隐去相关识别信息,确保当事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工作、各类企业单位的经营发展不受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影响。
这是最高法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两次回应社会关切,与此同时,裁判文书的上网量也急升,这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公众的疑虑,赢得了诸多好评。
过去多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情况被视为审判公开的重要标志之一,多省份高院也将此作为重要成绩予以宣传。例如,浙江省高院回顾2019年工作时称,全省累计上网裁判文书661万余份,居全国第一;辽宁省高院回顾2020年工作时称,上网裁判文书数量在全国法院排名第八位。
例如,广州市中院网站公布了2015年至2021年9月广州市所有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统计数据。公布的内容包括,依照规定不上网数量、结案数量和上网数量,还有依照规定不上网数的细分数据。以2021年8月和9月为例,根据“上网数/结案数”计算出来的广州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分别是63.4%和60%。
深圳市中院在2019年12月之前也逐月公布上网率,同样以“上网文书数量/结案数量”方法计算。深圳市法院2019年裁判文书的上网率是70.83%。
像广州、深圳这样公布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的是少数。而广州法院在2021年10月之后也没再发布文书上网统计数据,深圳则在2023年后不再公布。
在全国各省份法院中,《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仅查询到北京市高院公布了裁判文书上网率。据北京市高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19年和2020年,北京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分别达99.6%和99.9%。在总结2018年至2022年工作时,北京高院表示,应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9.9%。
湖北、福建等少数省份高院向人大作工作报告时,公布了当年结案数量和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从这些省份的情况看,2018年至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增长超过结案数量增长。
以湖北省高院公布的数据为例,2018年至2020年,湖北省法院各年度结案数量分别是75.84万件、90.81万件和87.74万件,对应年度上网文书72.8万份、313.33万份和396.81万份。
据福建省高院公布的数据,2018年至2020年,福建省法院各年度结案数量分别是86.48万件、95.15万件和93.71万件,对应年度上网文书64.91万份、70.73万份和76.83万份。
从各年度裁判文书上网数量看,2021年是一个转折点。如前文所述,之前数年逐年上升的上网量在这一年陡然下降,而后两年再持续下降。
从可查询到的省份情况看,2021年之后,裁判文书上网数量与结案数量差距明显拉大。
湖北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36%,达119.48万件,而全年上网裁判文书数量减91.9%,至32.25万份;福建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5%,到98.45万件,上网裁判文书数量降45%,到41.96万份;广西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6.67%,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下降39.51%;河南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8.5%,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下降37.71%;河北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11.47%,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下降47.38%……
“多数法官没有将裁判文书上网的主动性和自驱力,除了那些水平很高、业务能力很强、裁判文书写得很好的法官,他们可能有公开的意愿。”上述某省高院的法官说。
上述浙江法院系统法官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坦言,现在案多人少,裁判文书上网,的确给法官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加了压力。如果上传文书有瑕疵,可能引发舆情,并会对法官造成负面影响。法官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同,同案不同判如果被一些人用来比较,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的确,因为裁判文书的质量和瑕疵问题,曾引发过不少舆情,甚至因此要面对尖锐的批判。最近的例子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错误表述“安徽省南京市”,这一低级错误被媒体指出,引发舆论哗然。
“裁判文书质量问题,特别是部分裁判文书经不起推敲、琢磨,这会给法官们带来压力,但不能因噎废食。”熊智说,过去10年,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倒逼法官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审判质效,卓有成效。直面批评和质疑,是我们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必须经历的过程。
同案不同判问题也备受公众关注,也就是同一类型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却不一样。
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认为,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之后的确暴露了当前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现象,甚至一些明显经不起推敲的错案因此被曝光引发舆情。
“但这正是裁判文书上网的最大意义——在全社会监督下实现阳光审判、同案同判,从而实现公平正义。”检察官出身的北京合宏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景峰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过去10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明显有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相反,不公开的判决则可能会增加同案不同判的风险。
“像一些公众关注度极高、影响极大的案件裁判文书予以公开,不仅为后来的裁判者提供可靠的实践参考,最大限度地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使得裁判者更加谨慎行使审判权,大大减少滥用审判权、司法腐败现象,从而也减少错案的发生。”魏景峰说。
熊智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普遍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特别是审判层级更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对统一裁判尺度、同案同判和体现公平正义有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在某种程度也能起到定分止争的司法效能。”
最高法也回应了法学界的这一关切。如前所述,最高法要求具有法治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的文书,都应当上网;最高法、高级法院的文书,要更多地上网;上网文书数量应当保持相当规模,并应当覆盖各审判领域、多种案件类型。
多位司法系统人士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尽管当前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但司法公开的大趋势不会改变。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孙庭阳|北京报道《 中国经济周刊 》( 2024年01月30日 第02 版)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截至2024年1月25日,2023年上网的裁判文书数量约366.79万份,与2023年12月4日时的321.5万份相比,增加了45.29万份。也就是说,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增长了14%。
其中,又以行政诉讼文书的增加最为明显。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2020-2023年各年度的行政诉讼文书数量均有增加。截至1月25日,2020—2023年的行政诉讼文书上网数量分别是37.55万份、15.13万份、4.03万份和2.23万份。而在2023年12月4日,2020-2023年的行政诉讼文书上网数据,分别是30.3万份、5.5万份、24份和3份。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增加的2020-2023年行政诉讼文书分别为7.25万份、9.63万份、4.02万份和2.23万份,分别增长了24%、175%、1675倍、7433倍。
在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量到达峰值2338.9万份之后,便经历了长时间的持续下滑。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2023年12月4日的统计,2021年裁判文书上网量下降29%,2022年继续下降46%,2023年再降64%。其中,又以行政诉讼文书的下降最为明显。2022年和2023年的行政诉讼文书上网数量,分别只有24份和3份。
那么,裁判文书上网量为何经历了剧增到骤降再到暴增?其间发生了什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生的变化引起法学界的诸多讨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1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明确要求,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妥善解决文书网使用效果不佳等问题,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更优更实为司法审判优质高效服务,为社会公众学法、专家学者科研、律师办案服务。
“我们已经接到通知,生效的裁判文书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应公开尽公开’。”浙江法院系统一位法官在1月15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说。
在2023年底的时候,包括这位法官在内的多位法院系统人士曾告诉记者,他们所在法院对裁判文书上网已不作考核要求,上网率不再作为考核指标,是否上网由各级法院统筹安排。
自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以此为标志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至今已经走过逾10年。
从2014年第一季度起,最高法建立了每季度通报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情况的制度,不断强化督促督查和调研指导。各高级人民法院也均建立了裁判文书公开督促通报制度。
裁判文书上网量从此陡增。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2013年裁判文书上网量比前一年增长245%至142.6万份,2014年继续增长386%到693.6万份。
依据2016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离婚诉讼等确实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法院作出的所有裁判文书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这从制度层面确保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不留死角。
据某省高院的一位法官透露,过去很多年,裁判文书公开情况也成为法官的一项考核任务。如不及时上网,相关部门会对此追问;如最终没有上网,则要求法官出具书面说明,解释不上网的理由。
在严格的公开制度之下,裁判文书上网量继续保持高增长。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量分别达1674万份、1936万份、2306万份和2339万份。
截至2020年8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份,访问总量近480亿次。这被视为又一个标志性事件,标志着中国裁判文书网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数据库。
三亚学院教授范伟红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说:“这是司法公开一个了不起的成绩,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智看来,“最高法的这项司法改革措施,是推进阳光司法的具体表现。自裁判文书公开机制实施以来,对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促进公平正义,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23年12月22日,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问时这样总结中国裁判文书网的10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2013年设立以来,在推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10年来,随着裁判文书网的文书数量增加、社会关注增多,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存在的不足屡屡被提出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使用效果问题。具体而言,一是检索不便利。二是标准不统一。三是权威度不够。第二,权利保护问题。上网文书有大量基层法院审理的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案件,不仅规则意义有限,还承载着各类事实性、身份性信息。常常有当事人,包括公司、企业,提出投诉。第三,安全风险问题。裁判文书网建立之初,大数据“爬取”和分析技术还未普及。海量文书上网后,因为承载着大量国情社情信息,逐步成为各方关注的信息资源。有的商业公司将“爬取”的文书数据转化为法律检索、企业征信、人工智能“产品”营利,但未按安全、合规、可控要求管理,有些“黑灰产业”甚至据此从事敲诈勒索、信息倒卖、刷取流量等违法活动。
针对上述问题,从2021年7月开始,最高法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严格风险筛查、完善公开标准,每年上网文书数量从2021年开始逐年下降。与此同时,最高法于2023年7月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
最高法强调称,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
与此同时,作为上网公开制度最重要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也一直生效。
不过,因为上网数量的骤降,许多法学界人士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命运和上网公开制度的走向持有担忧。
直至2024年1月14日江南体育平台,最高法再次强调,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为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效果不佳、权利保护不力、安全风险暴露等问题,最高法要求加大上网力度,具有法治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的文书,都应当上网;最高法、江南体育平台高级法院的文书,要更多地上网;上网文书数量应当保持相当规模,并应当覆盖各审判领域、多种案件类型。要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要隐去相关识别信息,确保当事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工作、各类企业单位的经营发展不受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影响。
这是最高法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两次回应社会关切,与此同时,裁判文书的上网量也急升,这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公众的疑虑,赢得了诸多好评。
过去多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情况被视为审判公开的重要标志之一,多省份高院也将此作为重要成绩予以宣传。例如,浙江省高院回顾2019年工作时称,全省累计上网裁判文书661万余份,居全国第一;辽宁省高院回顾2020年工作时称,上网裁判文书数量在全国法院排名第八位。
例如,广州市中院网站公布了2015年至2021年9月广州市所有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统计数据。公布的内容包括,依照规定不上网数量、结案数量和上网数量,还有依照规定不上网数的细分数据。以2021年8月和9月为例,根据“上网数/结案数”计算出来的广州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分别是63.4%和60%。
深圳市中院在2019年12月之前也逐月公布上网率,同样以“上网文书数量/结案数量”方法计算。深圳市法院2019年裁判文书的上网率是70.83%。
像广州、深圳这样公布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的是少数。而广州法院在2021年10月之后也没再发布文书上网统计数据,深圳则在2023年后不再公布。
在全国各省份法院中,《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仅查询到北京市高院公布了裁判文书上网率。据北京市高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19年和2020年,北京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分别达99.6%和99.9%。在总结2018年至2022年工作时,北京高院表示,应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9.9%。
湖北、福建等少数省份高院向人大作工作报告时,公布了当年结案数量和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从这些省份的情况看,2018年至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增长超过结案数量增长。
以湖北省高院公布的数据为例,2018年至2020年,湖北省法院各年度结案数量分别是75.84万件、90.81万件和87.74万件,对应年度上网文书72.8万份、313.33万份和396.81万份。
据福建省高院公布的数据,2018年至2020年,福建省法院各年度结案数量分别是86.48万件、95.15万件和93.71万件,对应年度上网文书64.91万份、70.73万份和76.83万份。
从各年度裁判文书上网数量看,2021年是一个转折点。如前文所述,之前数年逐年上升的上网量在这一年陡然下降,而后两年再持续下降。
从可查询到的省份情况看,2021年之后,裁判文书上网数量与结案数量差距明显拉大。
湖北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36%,达119.48万件,而全年上网裁判文书数量减91.9%,至32.25万份;福建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5%,到98.45万件,上网裁判文书数量降45%,到41.96万份;广西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6.67%,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下降39.51%;河南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8.5%,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下降37.71%;河北法院2021年结案数量比前一年增长11.47%,上网裁判文书数量下降47.38%……
“多数法官没有将裁判文书上网的主动性和自驱力,除了那些水平很高、业务能力很强、裁判文书写得很好的法官,他们可能有公开的意愿。”上述某省高院的法官说。
上述浙江法院系统法官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坦言,现在案多人少,裁判文书上网,的确给法官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加了压力。如果上传文书有瑕疵,可能引发舆情,并会对法官造成负面影响。法官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同,同案不同判如果被一些人用来比较,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的确,因为裁判文书的质量和瑕疵问题,曾引发过不少舆情,甚至因此要面对尖锐的批判。最近的例子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错误表述“安徽省南京市”,这一低级错误被媒体指出,引发舆论哗然。
“裁判文书质量问题,特别是部分裁判文书经不起推敲、琢磨,这会给法官们带来压力,但不能因噎废食。”熊智说,过去10年,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倒逼法官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审判质效,卓有成效。直面批评和质疑,是我们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必须经历的过程。
同案不同判问题也备受公众关注,也就是同一类型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却不一样。
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认为,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之后的确暴露了当前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现象,甚至一些明显经不起推敲的错案因此被曝光引发舆情。
“但这正是裁判文书上网的最大意义——在全社会监督下实现阳光审判、同案同判,从而实现公平正义。”检察官出身的北京合宏威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景峰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过去10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明显有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相反,不公开的判决则可能会增加同案不同判的风险。
“像一些公众关注度极高、影响极大的案件裁判文书予以公开,不仅为后来的裁判者提供可靠的实践参考,最大限度地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使得裁判者更加谨慎行使审判权,大大减少滥用审判权、司法腐败现象,从而也减少错案的发生。”魏景峰说。
熊智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普遍性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特别是审判层级更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对统一裁判尺度、同案同判和体现公平正义有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在某种程度也能起到定分止争的司法效能。”
最高法也回应了法学界的这一关切。如前所述,最高法要求具有法治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的文书,都应当上网;最高法、高级法院的文书,要更多地上网;上网文书数量应当保持相当规模,并应当覆盖各审判领域、多种案件类型。
多位司法系统人士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尽管当前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但司法公开的大趋势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