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董事”在我们国家《公司法》里面没有,在外国或者港澳台的公司法律法规里面有。
“常务董事”在境外法律法规里面,通常是指公司的全职董事,被公司任命完成特定的任务,拿公司的固定报酬,为公司做事的人员。他与“非常务董事”相对。
“非常务董事”是指不承担积极的管理义务,通常不拿固定报酬的董事。通常是一定领域专家或知名人物,非常务董事对于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有相当大的作用。我们国家的上市公司聘任有“独立董事”,就跟这种基本类似。
常务董事的英文是“the executive director”,直译过来就是“执行董事”。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两者就是同一个东西。但我们国家公司法已经有“执行董事”的概念,主要是指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有限责任公司中,行使董事会职权的人。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两者意思又不一样,所以一定要注意。
董事长是董事会股东中占有股权最多的人,执行董事是董事会大股东中直接参与公司运作的人,换句话说,执行董事既是股东又是公司业务的领导。 如果是小公司没有上市,就没有必要选出董事长,因为董事长是上市公司的法人代表,当然有小公司硬要选董事长,那就恐怕有点自娱自乐的味道。规模小的公司,只需要有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不一定是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一定不是独立的。区别如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关于执行董事的规定:执行董事,是指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的必设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而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其条件是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江南体育官网缺一不可。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经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又称为非常务董事,是董事的一种,也是构成董事会的成员之一。非执行董事对执行董事起着监督、检查和平衡的作用。独立董事一定是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不一定是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一定不是独立的。独立董事是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但是非执行董事可...
1、定义不同。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而执行董事,是指参与经营的董事。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2、拥有的权利不同。 执行董事拥有议案的决议权和执行权,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