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江南·体育下载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和平区人民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和平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进行谋划部署,围绕“五抓五严”,以看得见的“小举措”“小抓手”,把党中央及省市“大战略”“大部署”细化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和平的具体实践。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我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各项任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沈阳市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统筹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围绕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项目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全局性工作,找准找齐法治工作切入点、发力点、突破点,精心谋划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着重发挥“一办三小组”(区委法建办、司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每年召开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2次,传达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听取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公开及解读工作。定期召开各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工作汇报会议等,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具体举措。
三是明晰职能定位。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后依法修订完善《和平区权责事项清单》《和平区街道权责清单》《区政府工作规则》等系列文件,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着力提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质量,推动法治和平不断向纵深发展。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决策质量和执行效率显著提高。
一是从源头抓起,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我们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单位)协同作用、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质效的通知》《关于发挥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重要作用 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优化法治实践 营造形成良好法治工作氛围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形成《区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图(试行)》《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图(试行)》2个流程图,从制度上回答了政策措施的制定与管理工作为什么干、谁来干、怎么干、怎么能干好的问题。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党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凡是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及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印发,并通过区政府网站、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解读。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主动听取各方意见,严防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现行有效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部门法律顾问团队、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率100%。2022年我区“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专业优势高质量推动法律顾问全面覆盖”项目获批首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于印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程序,报备及时率、材料规范率、审查通过率均达到100%。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实现立卷归档率100%。同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应清尽清”的原则,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工作。
二是从过程抓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坚持把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完成“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区属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以及《沈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等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并全面执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沈阳市和平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证件、文书、服装、标志四统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编制公开《和平区全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建立包容免罚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制度,推动包容审慎监管。不断升级优化“党建引领、合和共治”综合指挥应用平台、“指尖和平”APP等载体,丰富执法应用场景,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从末端抓起,强化监督制约效能。我们始终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加强内外监督。出台《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区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措施,推动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高效贯通协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信息共享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线%。推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选聘34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助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做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制定《和平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推动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信源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等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00余条;受理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余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打造诚信政府。加大力度整治政府拖欠工程款,按周监控、按月调度还款进度情况。认线万元。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按期办复率达100%。街道政务诚信评价率达到100%,近三年区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案件保持为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最基本的民生。我们坚持以市场主体法治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法治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深挖病灶根源,创新模式机制,以高质量法治服务利企惠民。
一是深化政务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无人干预审批”“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等措施,实现事项办理“多窗变一窗、专科变全科”;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首推“央地合作一件事”服务,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缩短至35个工作日;搭建“办不成事+一码监督”三级受理机制,打通解决企业群众诉求“最后一公里”。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建立区中心、分中心、街道、社区三级四类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受理要件、受理环节、受理时限“三个统一”。建成全省首个区县“政务+律务+法务”三务大厅,全省首创“勘验一件事”服务、“贷款一类事”服务、“当事人一类事”服务,勘验时限由3天压缩到半天。深化“亲清会客厅”活动,开展“商圈办”上门服务,打造商圈政务服务一站办示范点,推出“首店经济极速办”等“八办”举措,一次性解决71家企业办照等问题,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创新推出“找茬”营商模式,形成22个可供推广典型案例,2次受到央视报道,国务院政务服务部点名表扬。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提升法治化调解水平。深化行政调解。推进“四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以1个人民调解中心、10个街道调委会、112个社区评理说事点及“慧评理”小程序终端为基础的四级联动纠纷化解链条,整合2个专业调委会、13个品牌调解工作室、20个专职诉前调解员等资源,与法院合作诉前调解,共化解纠纷3300余件,化解率达99%。劳动争议智慧调解中心获评全国金牌调解组织。精准行政裁决。今年以来,组织区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24家执法单位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设定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2次全面梳理,形成《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并面向社会公开。近三年共处理行政裁决案件57件。化解行政争议。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设置一站式行政复议大厅,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听证质证、调解和解等制度,充分释放行政复议效能。年初以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79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率、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备案通过率均为100%。规范行政应诉。制定《区领导出庭排班表》,强化“一把手”带头,加大督促力度,提前一天再次明确出庭应诉人,并安排一名一级调研员做好替补工作,确保应出尽出。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是注重普法教育,营造社会化法治氛围。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将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安全课程,聘任法治辅导员,100%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力打造“青少年过法治生日”普法品牌。区教育局、团区委以及7所学校获评“沈阳市和平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单位”。加强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依托“项目管家”平台,结合“五经普”工作,开展“企业服务日”“企业大讲堂”等系列活动,对企业提出的知识产权保护、劳务合同争议和企业法治风险等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通过打造普法示范村、示范点、示范基地等形式,以点带面提高百姓法治素养。长白街道金沙湾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浑河站西上河湾村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长白街道幸福里社区等6个社区被评为省级普法示范点,南湖街道文安路社区等13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普法示范点;浑河湾街道河北社区等9个社区获评“沈阳市法治文化基地”。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八一公园法治文化墙、中山公园“法治广角”、十纬路“法治小巷”、2个宪法教育基地等载体,开展“宪法七进”宣传活动600余场,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以举措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力求用“万全之策”防“万一可能”。
一是优化维稳常态机制。围绕社会稳定。深度践行“两邻”理念,全面推开“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社区(村)建设,“12345+网格”改革创新成果获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一等奖,刑事和治安警情同比三年均值下降64%和26%。围绕安全生产。编制《区安全生产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文件规范汇编》,印发《和平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19个行业部门和10个街道办事处也分别制定子方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围绕信访稳定,先后制发《区信访工作“四级联席会议”组织议事实施意见》《区信访事项听证实施细则》《关于开展信访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严格落实包案、化解、稳控“三个责任”,有效推进“事心双解”。
二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分级分类修订机制,分为四级、四类,包括区总体预案1部、专项预案27部,街道综合应急预案10部、专项预案80部,社区应急预案112个,重点突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学校医院、警报盲区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地公告方式,确保信息到户到人。
三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统筹区应急局、民政局、红十字会、工会、武装部等力量,组建了123人的区综合性应急队伍、571人的专业应急队伍、239人的基层街道应急队伍、13人的社会应急队伍,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轮训培训,每个应急预案每年度至少开展应急演练1次,定期开展火灾救援疏散、防震减灾、防汛防台应急演练,极大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四是规范应急值守制度。制定修订《和平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实施细则》《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流程图》等系列文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和专职值班员在岗值班、重要时期全员参加值守等要求,24小时应急待命,做到及时研判、迅速响应、妥善应对。
强化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我们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带头学,建立落实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通过组织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靠前用,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区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台账》,并将用法的实绩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严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实现书面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市率先在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上开展现场述法、专题述法活动,累计开展现场述法3次、专题述法2次。
二是抓牢“关键岗位”。配齐配强法治建设联络员,持续优化、完善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统筹推进、督导考评、合法性审查等8项职责,对全区106名联络员信息进行台账化管理,开展综合性培训15场次、专题培训28场次,极大提高实操能力。建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选派198名律师进驻政务服务审批大厅,5名律师进驻信访大厅,104名村居法律顾问进驻全区125个社区(村),44名律师进驻10个街道法律工作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8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450次,培训工作人员632人次,1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五星级标准。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设立11个法律援助横向联络部,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05个法律援助工作点,利用12348法律援助热线等方式,积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三是抓实“关键环节”。依托区委党校等阵地,整合党校讲师、法官、公安干警、律师等资源,组建30人的普法讲师团,采取菜单式授课、培训轮训等方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针对性法治教育200余次,有效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印发《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将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纳入每年区级层面督导、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书面调度、函询提示、警示督促、挂牌督办等方式,丰富拓展实地督查、联合督查、座谈访谈等新内涵,倒逼责任落实。精准考,我们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有效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法治促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和平区将坚持提格统筹、系统动作、穿凿做实,持续突出法治建设“五抓五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和平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