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机可填写)、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彩色照片1张(中心可拍摄)到一般7个工作日可取件,如遇就医、就学、奔丧、行前证件丢失等紧急情况,经核实情况后可办理加急,时效5个工作日(可自行赴杭州领证)。
办理需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代办凭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代办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委托书(浙江政务服务网可下载)到1楼A区1012窗口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可办结并领取合格标志。
租房者需带居民身份证、借记卡、无房证明(2楼G区可打)。购房者若购期房,需带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居民身份证及借记卡;若购二手房,需带房产证、契税发票、居民身份证及借记卡。一般当天可办结、到账。受理窗口为3楼F区3026-3027窗口。
,由卫计委、司法局、民政局、海洋渔业局、市直机关工委、科技局、气象局、旅发委(238办公室)、侨办等部门组成。办件量较高的事项有:律师执业审核初审、社会团体、党组织关系转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再生资源、导游证。
主要办理公积金缴存与提取业务(现金缴款、开具转账支票的业务除外),不受理贷款业务;人社窗口(F3028-3031)主要办理机关事业社保申报、社会保险续接、建筑工伤参保登记;人才服务联盟窗口(F3028-3031)主要办理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相关政策综合资讯受理等、人才新政(住房补贴)、服务联盟、人事代理、外专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留学人员报到证等内容(国内学历认证窗口撤销,可在网上自助办理,窗口仅提供咨询)。
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单位接收函原件、由存档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到三楼F区
凭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档案调入函件、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到三楼F3028、F3029窗口办理。一般当即办结,出具人事档案转出通知。
三楼F区F3031、3032窗口办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复印件、《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一份和二寸彩照2张到
办理,受理后将交于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资格认定考试。一般20个工作日内办结。该事项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在线办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三来一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登陆操作系统进行网上填制,由贸促会签证人员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在B区B1020窗口打印原产地证书(也可选择自行打印、邮寄)。一般1个工作日内办结。
凭《宁波市社会组织(法人)名称预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发起人(发起单位)或举办者基本情况、举办者身份证、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成立全市性社会组织可行性报告到
信用报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拖欠水电费等失信记录)一般用于高管任职前证明或企业之间合作了解(非征信报告)。凭申请人身份证到
,可受理因公出国(境)、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在甬服务、江南体育平台因私签证、外国人来华邀请函、领事认证、翻译等事项。上述事项除因私签证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仅该区域窗口办理。
个人申领机动车免检标志(公安服务综合办理区)办理需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本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代办凭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代办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委托书(浙江政务服务网可下载)到
租房者需带居民身份证、借记卡、无房证明(2楼G区可打)。购房者若购期房,需带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居民身份证及借记卡;若购二手房,需带房产证、契税发票、居民身份证及借记卡。一般当天可办结、到账。受理窗口为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共济网,家庭成员为父母、子女、配偶,且上述人员均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医疗统筹人员)。
社会民生综合办理区位于二楼E区E2040-2046窗口,由卫计委、司法局、民政局、海洋渔业局、市直机关工委、科技局、气象局、旅发委(238办公室)、侨办等部门组成。办件量较高的事项有:律师执业审核初审、社会团体、党组织关系转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再生资源、导游证。
公积金窗口(F3026-3027)主要办理公积金缴存与提取业务(现金缴款、开具转账支票的业务除外),不受理贷款业务;
主要办理机关事业社保申报、社会保险续接、建筑工伤参保登记;人才服务联盟窗口(F3028-3031)主要办理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相关政策综合资讯受理等、人才新政(住房补贴)、服务联盟、人事代理、外专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留学人员报到证等内容(国内学历认证窗口撤销,可在网上自助办理,窗口仅提供咨询)。
三楼F区办理。受理后将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审核,审核通过后40个工作日左右发放报到证与落户介绍信。
办理。一般当即办结,出具人事档案转出通知。此业务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复印件、《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一份和二寸彩照2张到二楼D区办理,受理后将交于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资格认定考试。一般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三来一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凭《宁波市社会组织(法人)名称预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发起人(发起单位)或举办者基本情况、举办者身份证、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成立全市性社会组织可行性报告到2楼E区2042窗口办理。一般2个工作日办结。
信用报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拖欠水电费等失信记录)一般用于高管任职前证明或企业之间合作了解(非征信报告)。凭申请人身份证到3楼F区3013窗口或一楼西门24小时自助服务区查询,一般立等可取。
涉外事务综合办理区位于二楼E区E2051-2061号窗口,可受理因公出国(境)、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在甬服务、因私签证、外国人来华邀请函、领事认证、翻译等事项。上述事项除因私签证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仅该区域窗口办理。